2007年4月19日 星期四

【阿熙開講(13)】-學生會該走什麼路?

發信人: changxy@Evergreen (阿西), 信區: NCUOSA
標 題: 【阿熙開講(13)】-學生會該走什麼路?
發信站: 中央大學松濤風情資訊站 (Thu Mar 12 19:25:22 1998)
轉信站: Evergreen

接續回答暨大同學所問關於「學生會」問題,切入正題,但欲真正看懂以下說
明,請必先讀過前面「阿熙開講(11)」與「阿熙開講(12)」

「學生會」之類的學生自治組織,發軔於民國七○年代末期、八○年代初期,
當然台大是早了幾年,而許多學校至今亦仍沒有學生會。無學生會的學校多半
還存有「學生活動中心」,這些學校的學務或訓導處往往也對七○年代末期學
生運動「直接產物」─學生會,心理上有距離甚至排斥,故在面對學生要求成
立學生會時,也跟同學們講說學生活動中心就等於學生會、學生活動中心就是
所謂「學生自治組織」,不一定要設學生會。同學則覺得學校對成立學生會如
此遲疑畏懼,定有什麼「見不得人的理由」,於是更加堅定其必欲爭取學生會
成立之決心,甚至一心以為成立學生會就可「對抗校方」、對全校同學「發號
施令」…

不一定要設學生會這句話並不算錯,但把學生會、學生活動中心搞糊在一起則
是認知錯誤;同樣,以為學生會可以「號令全校」、成為「學生政府」,也是
錯誤。正因錯誤地以為學生會可以扮演「學生政府」(Student Government)之
角色,所以同學們彼此間又害怕誰一旦當了學生會會長,不僅光采風頭都被他
搶盡,還要被他所號令,那豈不XXOO…?加上中華民國的公民教育只教「三
(五)權分立」、「監督制衡」,於是大夥兒只懂也只相信三權分立就是總統
制、監督與制衡就是府會對立、甚至府會對立就是內閣制,(注意:這些都是
錯誤的觀念)。設計學生會的人,於焉多半把學生會設計成類似政府行政部門
與立法部門的機制,再照著電視上所演出的立法院實況,有樣學樣…。阿熙以
為,這種設計要不是沒想清楚胡攪一通,要不就是「機關算盡」、自始就企圖
使學生會運作不起來,使同學們的力氣因內鬥(監督與制衡嘛)而自己抵消。

試想,把學生會當成學生政府般來運作,除了教導同學模擬學習政府行政與立
法部門互動(具有實驗教育的意義)外,沒有其他好處了。為什麼?學校的資
源不在你手上、學校的行政不會是你去做、學校的決策也不是學生議會所可決
議的,學生議員們忘情地以為自己像立委一般,去質詢或要求學生會行政幹部
做這個、做那個,說穿了只是「大頭病」。學生會行政幹部也搞不清楚到底自
己該幹什麼、可以幹什麼、或該找誰商量洽談以解決問題,只是像無頭蒼蠅般
鎮日奔走,無事不忙、卻忙不出個所以然來,面對議員們的指責時,只好把自
己欠缺能力無法做到的事,全都推給「校方的顓頊顢頇無能」…。然而這樣幹
學生會會長很鬱卒啊,怎辦?就辦些全校舞會、晚會、演唱會,人潮洶湧而來
,同學們才知到學生會做事了啊,學生領袖們也才知道擁抱群眾的滋味竟是這
麼的酷、這麼的眩…教人都眩暈了!
食髓知味,學生會索性跟學校課外組搶社團活動審核權與社團資源分配權,憑
什麼?就憑「學生自治」!也因為其他的營繕、總務、課務、註冊等等業務,
看來不太好take over,於是就只搶學生課外活動吧。有些學校課外組跟著也退
卻讓步,由你玩個夠、他省得麻煩,有些學校課外組則把學生會視為替他把守
學生活動第一關的「卒子」,把社團劃歸學生會之下「管轄」,社團呈文申請
活動、請求經費補助等等,全由學生會去初擬分配,課外組再照學生會意見去
批同意或給錢,社團縱有不滿,課外組都可以拿學生會、學生自治做擋箭牌,
這時學生會其實又回到以往學生活動中心角色,等於改招牌卻沒改內容。而且
學生會憑什麼要「管」其他社團?它又有何能力去「指導」別人社團活動?這
樣豈是學生社團活動之福?落得學生會只是課外組的場地器材管理員或第一線
炮灰,又豈是學生會之福?

那既然「學生政府」做不成、「學生活動中心」又不該做,可以做什麼呢?答
案是:學生會應該扮演「學生工會」的角色。學生議會議員,就如同不同系級
選出來的學生工會代表,全校學生議會就如同工會代表大會,而學生會的行政
幹部(會長、副會長、部長等等)就如同工會所推選出來的總幹事與幹事,或
者你要把所有的學生議員都當作是工會理事會的理事,行政幹部群就是常務理
事、會長就是理事長。這時工會理事長是由所有工會會員直選,或由理事互推
,其實都不重要啦;而且理事長(學生會長)該管事,理事(學生議員)們也
不會只是講話要求別人、自己卻不做事,整個學生自治組織是一體而團結對外
的。靠這個定位在「工會」的學生自治組織,去在學校的整個大環境裡,與老
師、職員工兩個團體,共同且平等地,參與校務運作。同學們對於課程、生活
、住宿環境、學生事務有不滿或創建,透過學生會之類的學生自治組織(學生
工會),以團體協商的方式,去跟學校負責規劃、行政、執行的人或單位,透
過各種管道不斷地談、不斷地清楚表達同學的意見,並且制度化的在學校校務
會議、教務會議、學務會議、總務會議、校園規劃會…等等,影響甚至左右決
策。這才是實際而有用、夠力而懂得施力的學生會!

單獨的一個學生在校園裡,就像單獨的一個勞工在工廠裡一樣,他面對學校的
偌多規章學則,不知道自己權利是不是、會不會受損,也不知道一旦遇到困難
、不敢跟老師直接講(害怕被罵、被當、不好意思等等),他需要的是強有力
的支柱。而所有相同境遇的同學們團結起來,縱有各自不同意見,但在學生會
(工會)的旗幟底下對外是一致的;對內則透過議會(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
形式,民主化地決定大家的共同目標與實際做法、步驟,再交由學生會長所領
導的幹部群(工會幹部),一步步去推動。推動過程中,所有學生議員(工會
會員代表)不能置身事外,必須投入幫忙,這才是好的學生自治組織運作模式
。試想,同學們團結在工會領袖左右,一同對學校的進步與遠景提出合理要求
與建議,甚至在跟學校主管人員進行團體協商之後取得共識,還能回過頭來領
導同學配合朝著合理的方向去走去做,是不是比同學們自己玩起行政與立法對
抗的遊戲,要更能讓學校主管人員感受到要求進步的壓力?

學務處也好、訓導處也好,在這整個機制當中,只是學校行政部門負責必須第
一線處理學生事務的單位,它跟學生會之間,純粹是因任務分配而去輔導幫忙
學生會運作,而且當學生會不知道某項問題該跟哪個單位去討論時,學務工作
人員必須陪伴幫忙學生會,去清楚直接、面對面地,跟負責處理該問題的學校
單位進行溝通。學生會若認為學務(訓導)處是它唯一的「對手」,那就大錯
特錯了,其實它是學生會的「朋友」,就如同企業裡的勞資關係部門,負責與
工會密切聯繫,並幫助工會與企業內各部門確實溝通一樣。反之,學校裡各單
位也不該把學生會之類的學生自治組織,當作是「學生嘛,交給學務(訓導)
處去管就好了」。那真是過時而錯誤的觀念了!畢竟學校是大家的,大家都必
須學會平等尊重地,了解不同立場的想法與處境,設法使學校做到教師、職員
工、學生「三贏」的局面,才是上策。

以「學生工會」自許的學生會,可不可以辦聯誼舞會、晚會、演唱會呢?答案
當然可以,但它不是學生會的首要重點,只是工會為聯誼、團結會員而舉辦的
軟性、潤滑性活動,同學們千萬不要本末倒置,把次要工具當成主要目標了。
學生工會要不要號令天下呢?當然不必!因為只要你的功能發揮出來,同學們
覺得這個學生會有理想、有抱負、有作用、有夠力,自然願意跟你合作、配合
你的規劃,一起去向學校爭取更有利於同學學習成長的教育環境。

聰明的同學們、負責任的老師們、躲不掉的學務工作同仁們,想想吧。我相信
以上已經一併回答了暨大同學的第二個問題,就是「各校學生社團是歸屬於學
生會底下,社團組成社聯會以後,社聯會跟學生會地位誰高誰低?…」至少中
央大學的社團不屬於學生會「底下」,現在不是、將來也不會是!暨南大學的
社團組織了「社聯會」,等於「社團人工會」,跟學生會扮演全校的「學生工
會」角色,沒有誰大誰小、誰高誰低的問題,只有「目的事業」不相同的差異
,懂了嗎?爭誰大誰小也沒有意義,爭食較能為同學創造更好的社團、學習、
生活環境,才是真正有意義的事。
(學生會篇,完)
--
張壯熙,中央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副教授
兼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組長
電話:(03)4227151轉7231,7232,3417

--
 ◎ Origin: 中央松濤站□bbs.ee.ncu.edu.tw From: 140.115.125.139

沒有留言: